河南省江西商会关于筹建河南省赣商投资担保公司、
江西科技产业业园区、江西(会馆)大厦的调查表
年 月 日
|
姓 名 |
|
籍贯 |
|
商会职务 |
|
|
单 位 |
|
单位职务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办 公 |
|
传 真 |
|
|
手 机 |
|
网 址 |
|
|
E-mail |
|
Q Q号 |
|
|
投资担保公司可投入资金(万元) |
|
|
所需科技产业园区土地(亩) |
|
|
所需江西大厦办公室(平方米) |
|
|
备 注 |
|
注:①向政府申请科技产业园区用地,必须成立河南省赣商投资担保公司,作为审批用地的单位,商会和个人都不便认购土地。
②投资担保公司为股份制企业,最大股东为法人代表,预计注册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大部分资金用于银行信用贷款,所贷款项用于江西科技产业园区的审批和初步建设上,可保值增值。剩余部分用于投资担保公司所需,利润按股份制公司法规定税后分红。
③入驻科技产业园区单位必须投资相应份额资金到河南省赣商投资担保公司。
④按照政府规划,相应项目(无污染或轻微污染)入驻科技产业园区,经统筹规划,在规划区按照申报的项目和投资分配土地。